我社完成2021年度的先征后返增值税的工作
2021年,计划财务部在社领导的领导下,按以往的一贯做法:坚持为国依法诚信纳税,为社努力税收筹划。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社全年共缴纳增值税677.05万元。2022年4月,根据“财税【2020】10号文件”精神,计划财务部认真研究政策,仔细组织材料,积极联系财政部福建监管局并提出申请,现已顺利地为我社办理了退付2021年度先征后返的增值税481.33万元。
此部分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税款可专项用于我社的技术研发、设备更新、新兴媒体的建设和重点出版物的引进开发,它可以为我社做大做强文化产业项目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而且,根据相关的会计政策规定,先征后返的增值税属于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时计入当年利润总额。
转企改制的十多年间,计划财务部不计劳累,依法依规做好纳税任务,同时又依法依规办理退税工作,截至2022年为止,计划财务部为我社办理类似的退税工作,共计十余次,累计退税金额突破4500多万元。
除了做好我社的先征后返的增值税工作外,这一年多以来,随着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政策的普及,计划财务部也努力做好我社员工使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网上个人基础信息填写、税收优惠享受、纳税申报记录、个人所得税补缴与退税办理的辅导和服务工作,使许多员工享受到了国家税收改革的红利,获得了员工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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