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租 公 告

2021-09-30 14:55:39 来源:福建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点击: 收藏
  一、招租房产位置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林州路9号正荣融信现代城(原金山轻轨站东侧,金榕路西侧)B9#1层02商铺,房产面积100.28平方米。
  
  二、招租房产用途
  
  该房产仅限于承租方商业使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不得经营可能干扰周边业主、租户正常生活和经营、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业(如环境污染,噪音扰民等),禁止从事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
  
  三、招租形式
  
  1.公开招租,价高者中标,如两人或多人价格相同,则当场再次出价,直到决出最高价者。
  
  2.该房产投标底价为每平方米不低于87.00元/月(含税),低于投标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3. 只有一家单位或个人递交有效报价的,由我方约谈该单位或个人协商承租价格。
  
  四、承租人条件
  
  1.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履约实力、资信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具有一定经营能力或经营经验,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承租方应在竟租前到现场查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并承担房屋租赁后因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后果。参与竞租的承租方均视同已实地查看,确认并认可租赁房屋的使用现状及各项租赁要求。福建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五、租金收取方式及递增
  
  1.租金采取“押二付一”的方式。即承租方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二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同时支付首月租金,之后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2.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年租金在上年度年租金的基础上以不低于3%递增。
  
  3.租金收取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福建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591902630110902
  
  六、其它费用
  
  招租房屋的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停车费、垃圾管理费等由承租人承担。
  
  七、租期
  
  租赁期限3年,租约期满后,如招租方将招租房屋再次公开招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
  
  八、公示起讫日期
  
  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0日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11日上午10:00。
  
  十、报价递交
  
  竞租人将本招标方案和竞租报价函(见附件1,需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放入信封内并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于10月11日10点前送到或邮寄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27号福建教育出版社附属楼4楼,接收人宋燕林,联系电话:15080492243
  
  十一、其他事项
  
  1.承租方必须与我方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2.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该房屋或者改变承租用途,否则我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等不予退回,全部归我方所有。如确实需要转租的,必须经书面报告我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转租。
  
  3.本招租信息将通过福建教育出版社官方网站公布,并在招租房产现场张贴。
  
  4.投诉电话:0591-83783773
  
  5.联系人:宋燕林15080492243
  
  附件:竞租报价函

  
  福建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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