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梦书屋中央厨房餐饮服务公开市场询价公告
一、询价内容及技术要求
1.条件
本项目为福建大梦书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大梦书屋中央厨房餐饮服务”,招标人为福建大梦书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27号综合楼一层。
2.2运营概况:大梦书屋中央厨房具备食堂烹调间、售饭间、加工区、主副食仓库、按烹调区、切配区、粗加工区、洗碗区、售卖区、抽排系统等配备相关的不锈钢厨具,并配有桌椅,能满足正常的作业需要。餐饮服务劳务承包费用最高控制价为3.3万元/月人民币。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作任务负责在约定的时间为大梦书屋中央厨房提供周到的服务,保证按点供应早、中、晚餐。拟定主副食品采购计划、饭菜制作及售卖、食谱安排和食堂相关场地、设备、设施卫生清理及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的食堂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任务。
2.4合同有关条款:
2.4.1经营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期限1年。
2.4.2合同因不可抗因素(如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或上级政策调整不允许单位办食堂)造成的合同被迫中止,福建大梦书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福建大梦书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预先通告劳务承包方做好准备。
2.5劳务承包管理要求:
2.5.1劳务承包方不得将食堂转承包或分包;
2.5.2劳务承包方应委托一名具有提供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厨师证书的项目经理常驻食堂负责日常管理;至少保证每天6位工作人员;
2.6劳务承包方义务:
2.6.1劳务承包方负责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劳务承包方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劳务承包方负完全责任,所有费用由劳务承包方支付,福建大梦书屋文化传媒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6.2劳务承包方必须按招标承诺派驻工作人员,派驻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有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允许抽烟,不留长指甲,食堂工作人员工作中要穿戴劳务承包方统一提供的服装,佩戴头帽、口罩、围裙、一次性手套等。
2.6.3厨师每3个月更换一次,菜谱内容每月不重样,菜的品种随季节变化而变化。
2.6.4劳务承包方按资质要求自定所聘用人员及工资待遇,但需报福建大梦书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备案并按国家用工规定为所聘用人员缴纳相关用工保险。
2.6.5劳务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作息时间和一切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就餐时间,并为通知过劳务承包方的具体数量的值(加)班人员预留(保温)饭菜,确保采购人人员正常就餐。供应商必须按国家对食品加工业的要求,对出售食品必须每样进行留样达48小时(指定专人对每样出售食品负责登记,并保管好留样食品)。
2.6.6劳务承包方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承包区域内所有设施、工具物品及不动产的安全完好。
2.6.7劳务承包方应当保证制作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的标准,并保证随时接受工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和采购方的监督。
2.6.8劳务承包方要保证生产现场、室内外环境卫生必须符合有关创卫要求和餐饮业卫生要求,做好保洁区域的卫生工作。必须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2.6.9劳务承包方应保证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按要求做好各类物品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工作。
2.6.10劳务承包方应针对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情况,做好必要食品的储备工作,确保采购方职工正常就餐。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通用资格条件
3.1.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
3.1.2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成功案例;
3.1.3投标人近一年在餐饮服务中(截止公告截止日,下同)未发生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质量事故;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分包行为;
3.1.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餐饮服务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1.5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1.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二、须知
1.投标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和诚实商业道德,履约情况良好,保证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2.投标方在资金、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具有自身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条件,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成功经验。
3.投标方提供的餐饮服务应满足我公司要求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其报价包括所有劳务承包费用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4.投标方应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人(如有)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本标书及其附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相关资质文件应随投标书一起交至招标方。
5.投标书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盖章。因投标文件有误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方应将投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各一本(均须打印装订,经正式授权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一式二份密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并加盖骑缝章,文件袋正面应写清楚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并于2019年08月20日10: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我公司杨惠斌同志收(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27号)。超过时间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拒绝接受。无论中标与否,各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料将不被退回,招标方将对投标资料予以保密。
7.经评标后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要求签订合同,招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要件。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日期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与我公司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追究其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另定中标单位。
8.本项目承包期1年,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三、开标与决标
本次询价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由我公司组成评标委员会。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后,对投标文件及投标方需要进一步澄清明确的技术、服务及报价等问题,将由评标委员会向投标方询标,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接受询标,并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做出如实的答复,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标记录作为投标文件补充书,对投标方具有约束力。
评标委员会在审标的基础上,根据科学、民主、公正的原则,就投标价、产品性能指标、投标商务情况、品牌认知度、售后服务、付款方式及交货期等几个方面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确定中标单位。由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
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即招标结束,招标单位对决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四、本次招标废标界定
投标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视为废标:
1.投标方所投技术规格、配置、关键参数性能等低于招标书要求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五、其他事项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疑问,可与招标方联系(联系方式附后)。如投标方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做出错误的解释或结论,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人:杨惠斌(18050401206)
地址:福州市梦山路27号福建大梦书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社综合楼202室
福建大梦书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