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软件园三期B11栋19层部分写字楼招租公告

2019-04-02 15:37:00 来源:厦门一八一九数字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点击: 收藏

  一、物业位置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厦门软件园三期高速路以北研发区一期工程第二部分(A12号楼),园区编号B11栋19层,出租面积158.20平方米(含公摊),具体方位如下图红框线部分所示:
 

  二、招租形式

  1.公开招租,价高者中标,如两人或多人价格相同,则当场再次出价,直到决出最高价者。

  2.本物业租金投标底价为每平方米不低于40.00元/月(含税),报价低于投标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3.只有一家单位递交有效报价书的,由我方约谈该单位(个人)协商承租价格。

  三、承租人条件

  承租人必须符合厦门软件园三期的入园条件。如中标方因未事先了解园方入园政策而造成无法承租,责任由中标方承担,预交的保证金、押金等概不退还。

  四、租金收取方式及递增

  1.租金押2个月付2个月。

  2.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年租金在上年度年租金的基础上以不低于7%递增。

  五、其它费用

  1.招租房屋的电费、水费、公摊水电费、停车费、垃圾管理费等每月度按实际使用量结算,由承租人承担。

  2.每月的物业管理费、公维金,随同房租一同缴纳,由承租人承担。

  3.租赁保证金随租金的增减而增减。承租方需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前缴存第一年的租赁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待确定中得人后,未中得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中得人待签订正式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超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中得人中得后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存入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厦门一八一九数字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岳支行

  账号:40309001040012235

  六、租期及装修期

  1.租赁期限3年,租约期满后,如招租方将招租房屋再次公开招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

  2.本房屋免租期为15天(免租期内需按规定缴交物业费、公维金、水电费、公摊水电费、停车费、垃圾管理费等)。

  七、公示起讫日期

  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4月15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4月15日上午10:00。

  九、报价递交

  竞租人将本招标方案和竞租报价函(见附件1,需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放入信封内并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于4月15日10点前送到厦门市思明区龙山路16号启达时尚大厦516室,接收人倪女士,联系电话:18050049058

  十、其他事项:

  1.承租方必须与我方签定《租赁合同》。

  2.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该房屋或者改变承租用途,否则我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等不予退回全部归我方所有。如确实需要转租的,必须经书面报告我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转租。

  3.本招租信息将在网络招租信息平台公布,并在物业现场张贴。

  4.投诉电话:0591-83727651。

  5.联系人:倪女士18050049058

  附件:竞租报价函
 

  厦门一八一九数字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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