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社取得2018年度先征后返增值税的简报

2019-11-08 08:52:00 来源:计划财务部 点击: 收藏

  根据财税【2018】53号文件,计划财务部日前从财政部福建监管局顺利办理退付2018年度先征后返增值税192.04万元。在社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计划财务部一贯坚持依法诚信纳税、合理税收筹划,改制十年以来,计划财务部为我社办理退税累计金额已突破3700多万元。增值税税款可专项用于技术研发、设备更新、新兴媒体的建设和重点出版物的引进开发,为我社做大做强文化产业项目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根据相关的会计政策规定,先征后返的增值税属于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时计入当年利润总额。【社计划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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