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4专业成长·心理课堂

2018-06-11 15:54:53 来源:期刊部 点击: 收藏

  第一次奋进

  ——青春期的爱情启蒙教育

  程 灵

  【摘 要】 青春期心理和性爱教育一直是教师和家长关注的话题,而青春期爱恋作为一种深切的情感体验,关键在于如何引导。教师和家长有必要通过爱情启蒙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友谊与爱情、异性交往与个人发展之间的关系,正确对待青春期恋爱,预防心理问题的发生。

  【关键词】青春期 爱情启蒙教育

  不久前,宁波一小学教师在微博上晒出一篇题为《第一次奋进》的作文。六年级学生小邵在文中描述他对女同桌的纯真感情——“只觉得我的心就像射进了一束光”,“她就是我的光”。网友纷纷感慨:“文笔太好了!”“明明是《第一次暗恋》嘛。”“为小学生的爱情流眼泪。”……有网友建议:“老师把他们的座位换回去吧。”也有网友担心:“早恋的洪水正在泛滥。”文章在打动众多家长和教师的同时,也引爆了社会对青春期心理和性爱教育等老问题的新思考。本期专栏我们就来谈谈青春期的爱情启蒙教育。

  一、青春期发展阶段的主要特征

  青春期指以第二性征发育、生殖器官发育成熟为标志的开始有繁殖能力的时期,是由儿童向成人过渡的特殊时期。世界卫生组织(WHO)认为,青春期一般在10岁到20岁之间。此期人的身体、认知和社会情绪等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是人生长发育的第二个高峰期(第一个高峰期在婴儿期),亦是从精神上脱离父母的“心理断乳期”(相对于婴儿期的“生理断乳”),往往表现出“狂飙突进”“青黄不接”的特点。

  1. 身体生理的变化。青春期常可见到体格生长突增的现象,如:身高、体重猛增,肩膀、骨盆增宽,肌肉力量、肺活量增大等。最为明显的是第二性征发育:女生嗓音细高、乳房隆起、月经来潮,且皮下脂肪开始变得丰满,腿围普遍大于男生;男生声音变粗,胡须和腋毛开始长出,睾丸和阴茎增大,性腺发育成熟,并开始有遗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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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青春期“早恋”的心理影响

  青春期男女生之间一对一单独的交往次数增多,渐渐忽略或者远离其他同性或异性的同学朋友,出现明显的或频繁的爱慕和示爱的行为等,一般会被教师和家长视为“早恋”。其实,青春期异性间的交往,并非都是“早恋”,“早恋”也不是“洪水猛兽”。

  1.“早恋”的提法值得推敲。早恋,意指过早的恋爱。在封建社会,早婚都是较为普遍的现象,早恋更不是一个问题;在西方发达国家,认为个体爱与被爱的能力、权利是自然而然的,不存在时间的早晚,也并没有“早恋”一说。考虑到青春期性生理的发育带来接近异性的需要和愿望,是一个人心智发育正常的标志,如若只是根据少男少女并未成年、比法定结婚年龄小得多,或是经济没有独立、生活不能自立,而把青春期对异性感兴趣、痴情或建立恋爱关系称为“早恋”,逻辑上还欠严密。故本文在沿用“早恋”概念以对接当前国内教师、家长习惯说法的同时,特别加上引号以示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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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爱情启蒙教育的基本策略

  爱恋作为一种深切的情感体验,关键在于如何引导。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可郭迎新和陈伟娟的观点——不妨称青春期的恋爱为“练爱”,练爱是一种成长的需要。教师和家长有必要通过爱情启蒙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友谊与爱情、异性交往与个人发展之间的关系,正确对待青春期恋爱,预防心理问题的发生。

  1. 从规范外显行为入手,指导适度的异性交往。

  在基础教育领域里,面对“爱”的教育,教师和家长不是避而不谈,就是施以“暴风骤雨”。然而,青春期的激情,不谈就能避得开吗?发自内心的爱恋,“暴风骤雨”能管得住吗?美国中学的《学生示爱限定规则》,为我们提供了解决“早恋”问题的新视角。该规则写道:“我们认为,不论你年长或年幼,对他人表示关怀与向他人示爱对你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不过,在学校的环境中公开示爱是不得体的。”“我们相信,诸如牵手之类朴素而单纯的示爱无伤大雅,但在校内众目睽睽之下接吻和紧密的身体接触是不能为人接受的行为。违规者将受纪律处罚。”这份简短的限定规则既充分肯定了“示爱”这一正面的情感表达,又明确强调示爱要分场合与程度,从可操作、可控制的外显行为入手指导适度的异性交往,不失为好方法。

  在青春期学生对“爱情”这一人生重大课题还难有完整稳定认识的情况下,强调技术性的指导(如在公共场合的情感表达方式、自我保护技能、性侵犯的防范等),有助于青少年正视自己,调整好心态,明白渴望异性是正常的,学会与异性交往是必需的,但言行必须坦然、适度,即所谓“发乎情、止乎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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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爱和欣赏是人们积极生活的力量源泉,导引青春的潮涨潮落。呵护花季的烂漫情怀是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期待教师和家长以平和的心态、机智的点拨、温柔的敲打,实施好爱情启蒙教育,引导青少年从“第一次奋进”走向“持续奋进”,成为青春期情感的主人,成为敢爱会爱的身心健康的人。

  (责任编辑:林彦 黄晓夏)

  参考文献:

  [1]施旖旎. 早恋的话语空间研究:1979—2015[J]. 中国青年研究,2016(9):44-49.

  [2]刘录护,李春丽. 校园“早恋”的中西比较研究[J]. 中国青年研究,2015(11):109-113.

  [3]艾·弗洛姆. 爱的艺术[M]. 李健明,译.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21-57.

  [4]袁小梅. 中学生早恋的心理调适[J]. 重庆教育学院报,2008(5):134-136.

  [5]郭迎新,陈伟娟. 如何正确对待青少年早恋现象[J]. 生命与灾害,2011(10):32-36.

  [6]冯大鸣. 早恋,我们何以应对[J].中小学管理,2007(11):36-38.

  [7]张志刚. 掉头来看反对“早恋”的教育[J]. 大众心理学,2007(4):13-14.

  作者信息:程灵,教育学博士,教授。现任福建江夏学院副院长、党委常委,兼任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入选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长期从事教育心理学科教学和专业研究,独著、主编和参编的教材、著作有:《幼儿心理教育实例》《小学心理学》《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学生心理健康教师指导用书》《诗意的追求———教师实践智慧案例导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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