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社荣获“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表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的决定》(闽委﹝2018﹞31号),授予我社“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社连续两届获得“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之后,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上的又一次突破。
长期以来,我社秉承“立足教育、服务社会、开智启蒙、惠泽生命”的社训,紧紧围绕中心和服务大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共建、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在营造文明创建氛围、强化出版队伍建设、服务中心工作等方面业绩不俗,为建设“美丽新福建”添砖加瓦,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我社将以荣获此次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为鼓舞和鞭策,以更高要求、更新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苦干实干,力争再创一流佳绩。
(社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