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书
我司拟对一批图书报废化浆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我司将依据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坚持平等招标、公开评标、择优定标的原则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投标须知
1.投标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和诚实商业道德,履约情况良好,保证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2.投标方在资金、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具有自身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条件,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相同工作的成功经验。
3.投标方提供的服务应满足我司的要求;其报价为按吨计算的废旧纸张招标方实收价格(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税金等其它费用由投标方另行承担、另行支付)。
4.投标方应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本标书及其附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相关资质文件应随投标书一起交至招标方。
5.投标书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盖章。因投标文件有误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方应将投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各一本(均须打印装订,经正式授权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报价表(包括售后服务)一式二份密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并加盖骑缝章,文件袋正面应写清楚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并于2018年7月30日17:3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我司陈楷根(邮寄无效)。超过时间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拒绝接受。无论中标与否,各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料将不被退回,招标方将对投标资料予以保密。
7.经综合评标后确定中标单位并按在招标方要求的期限内要求签订合同,招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要件。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日期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与我司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追究其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另定中标单位。
8.取货时间与地点:我司将与中标方签订供货合同。取货方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取货,并负责搬运、装卸完毕。交货地点为福建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库房(福州市金山建新北路151号,福州晚报印刷厂四楼)。
9.取货前,中标方应先支付供货合同约定付给我司合同价格98%的款项。在最后一次取货完成前,中标方应支付剩余款项。
10.标底价格不能低于2300元/吨。
11.投标者必须对投标报价及其结果负责,报价一经做出,不得撤回。
12.投标者只有一次书面报价的机会,无竞争性谈判环节。
13.开标现场投标者应听从我公司组织人员的统一指挥,不得互相协商报价,不得有串标、吵闹等行为,否则我公司有权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14.每一位投标者报价前交投标竞买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中标后可抵作购货款;未中标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后放弃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5.中标方需严格将废旧图书按化浆流程处置,严禁进行销售,如甲方查获乙方将本批次废旧图书流入图书市场,甲方有权依合同金额80%处罚乙方。
三、开标与决标
本次招标开标时间2018年8月1日。
此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的方式,由我司组成评标委员会。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后,对投标文件及投标方需要进一步澄清明确的技术、服务及报价等问题,将由评标委员会向投标方询标,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接受询标,并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做出如实的答复,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标记录作为投标文件补充书,对投标方具有约束力。
评标委员会在审标的基础上,根据科学、民主、公正的原则,就投标价、服务能力、投标商务情况、品牌认知度、售后服务、付款方式及交货期等几个方面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确定中标单位。由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
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即招标结束,招标单位对决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四、本次招标废标界定
投标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视为废标:
1.投标方所投的服务各项内容低于招标书要求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五、其他事项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疑问,可与招标方联系(联系方式附后)。如投标方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做出错误的解释或结论,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人:陈楷根059183738540、洪于群059187115073
地址:福州市梦山路27号福建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社务办公室
邮箱:office@fep.com.cn
附件1:投标报价函
福建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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