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教育观察·走进港澳台
我的学校我做主
——管窥香港教育特色
赖丽华
2015年8月,笔者作为教育部从全国各地遴选的42名教师成员之一,参加了2015~2016年度赴港教学交流活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下,笔者先后到香港岛、九龙区、新界东、新界西等多所学校,深入课堂进行教学研究,并参与学校各种活动。这一年,笔者切身感受到香港教育的最大特色是“我的学校我做主”,具体体现在办学主体、教材选择、课程设置、教学语言等方面的多元化办学体制。
其一,办学主体多元化。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香港办学实施以校为本的自主办学模式,不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束缚、制约。香港的小学主要分为四大种类:第一类是公立学校,教师享受政府公务员的医疗、住房等优惠待遇(大约占10%)。第二类是津贴学校,由非牟利办学团体开办,政府承担教职工薪金,办公经费完全依靠资助,大部分的小学(超过80%)属于津贴学校。第三类是直资学校,政府按学生人数给予经费资助,学校可适当收费。第四类是完全收费的私立学校。简单地说,公立学校和津贴学校均提供免费小学教育,而直资学校和私立学校则收取学费。香港还有第五种类小学叫国际学校。国际学校是指那些拥有相当比例的外国学生,而所实施的学制跟香港不同的学校。香港大约有41所国际学校提供小学课程,各自开办不同国家及国际文凭组织(International Baccalaureate Organization)的课程。一部分国际学校为英基学校协会之属校,其余的由独立的办学团体所经营。除了公立学校之外,大部分学校是由各种社会团体创办的,如保良局、天主教、圣公会、中华基督教会、东华三院、中华传道会、仁济医院、佛教联合会乐善堂等,商会、同乡会、街坊福利会、毕业同学会等团体也纷纷加入办学行列。办学主体多元化,有利于扩大、深化中西文化的交流,营造开放、多元的文化氛围,让办学理念百花齐放,呈多元化态势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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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教学语言多元化。学校在选择什么语言教学上也各不相同,一般学校是进行两文三语教学,两文为中文和英文,三语为广东话(粤语)、英语和普通话。有的学校只选择粤语教学,当然就包括中文课、作文课也用粤语教学;有的学校选择粤语和普通话教学,这样中文课就会采用普通话教学;有的学校一至三年级选择粤语教学,四至六年级选择英语教学。因此在香港许多人(包括学校里的教师)不会听普通话是很正常的,因为从小学开始就没有学习普通话的课程。在1974年以前,英语是香港唯一的法定语言。选择英语教学策略的陈校长解释说:“用英语教学这方法增加了学生练习英语说话的机会,从而提升他们的口语技巧及自信心,好让他们更从容地面对公开演讲及口语交际,以便更好地适应香港这个国际大都市的社会。”1997年香港回归以后,不少的学校才以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令人欣喜的是,现在还有一些成年人,也包括香港教师都会利用课外时间自己花钱找老师学习普通话。笔者想,这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作为一个中国人,岂能不懂自己的母语———汉语。这还必须扩大到每一所学校。当然,为了适应国际化大都市的需要,还可辅助其他语言进行教学。只有这样,才能让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需求,有多元选择的机会,使他们作为“全人”,全面、和谐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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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福建省德化县尚思小学 责任编辑:朱蕴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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