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运用”:立“道”方能得法

2013-11-08 10:54:30 来源: 点击: 收藏
周一贯

    语文教学是什么?简约地说便是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这是实施新“课标”中认同度颇高的一个基本点。但认同度高并不等于实施的满意度高。在当下的语文课堂上,有效落实大多被表现为加强训练,并穿插一些动笔的练习。请别以为这只是操作实践层面的方法问题。如果说我们对“运用”作深层思考的话,你就不难发现,影响不得其法的背后还是对“运用”观念的认识问题。
    《周易·系辞上》有言:“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意思指在形器之上,无形体的度量,虽抽象成为不可形,却成了万物所共有的“规律”,即是“道”;而所有在形体之下的,都有具体的形体可寻,都是具体的“物”,也就成了具体的“器”。所以,具体的方法是“器”,它必然源于“道”,即对根本的规律的认识观念。因此,语文运用的实践操作得法与否,从根本上说还是基于我们对“运用”的观念是否正确,是否理解透彻。
    “课标”对语文“运用”的完整表述是“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但不少教师往往只关注在课堂上如何运用方法,于是便有了五花八门的操作秘籍,生发出许多有形可寻的具体之物。这虽然也很重要,语文教学确实离不了实践经验的积累,但这些方法的孰优孰劣,还是要有形而上的“道”(正确的观念)来对照反思,科学甄别。笔者认为“课标”对语文“运用”的完整表述,正是我们得以树立正确观念的根本依据,具体地说———
    一、本体观:从“讲析”到“运用”是课程思想的转轨
    新“课标”对语文“运用”的完整表述是作为“课标”中“一、课程性质”部分开宗明义的首句提出来的。确切地说,是对语文课程“性质”这个争论已久问题的时代定义,所以,是牵涉到语文教育本体观念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标志着课程思想的“转轨”。中国语文教育从出现甲骨文算起,已有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但在漫长的古代语文教育的行程中,语文并不单独设科,而是与经学、史学、哲学、文学混合在一起,论典解经,道统教化,只能主要依赖于教师的“讲析”与“传授”,自然谈不上由学生来“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直到清末民初,西学东渐,新学堂代替了家塾书院,语文才单独设科。然而百年语文,难以完全摆脱五千年的课程思想阴影,以教师“讲析”为主,仍然是教学的不二法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中国的语文教育无疑展现了新的天地,但多年来受极“左”思潮的影响,对语文课程的性质一直争论不休,以政治说教、道德灌输为重的语文课堂,由教师讲析主宰的况味,难以完全摆脱。现在新“课标”明确提出以学生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为基点,对于历来以教师讲析为基点的课程现状,无疑是一场根本性的转轨。这表现出在课堂操作层面上就不是局部“小修小补”的问题,而是体现着教师教育战略思想的整体转移。一位教师教《渔歌子》(人教版第8册)这首词,设计了一个主问题:“‘斜风细雨不须归’,为什么诗人顶风冒雨还不肯回家?”要大家找出充分依据,以此来解读全词。这个设计旨在培养学生自主解读的能力,确实不错,学生找出了两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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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标”对语文课程性质的定义,十分强调“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也就是要求让“学习主体”学生来运用语言文字。语文课堂以学生的学习和发展为主流价值是不容动摇的铁律,这就必须彻底颠覆语文课堂教学太多关注教师“精彩”输入,而不顾学生成长发展的“产出效益”的习惯状态。据美国华盛顿邮报近日报道,美国弗吉尼亚州要求把学生的学习成就作为重要因素纳入教师评价之中(《中国教育报》2013年7月2日)。即应当十分重视学生在上课时的表现,而不再仅仅观察教师上课的方式或技巧。这种关注点的变化,反映了现代课堂正在从重教师的输入模式向课堂的产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模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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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明确指出语文教学“要关注个性差异和不同需求”。学生对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也应当从他们的学习需求出发来形成学习“运用”的内驱力,而不要只是把“运用”视为教师单边的训练设计让学生去被动执行。不仅如此,教师还要善于在学生“运用”的过程中,及时发现新问题来刺激学生产生新需求。唯此才能保持学生高涨的“运用”热情和兴趣,使“运用”获得更多更好的成长价值。教学《自己的花是让别人看的》这一课(人教版第10册),课文中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很容易陷入教师说教的误区,强行作不适当的道德捆绑,认为德国人个个都是先人后己的伟大楷模。于是就有学生质疑:“德国人个个思想都那么高尚,为什么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法西斯强盗都那么坏?”虽然对这一质疑,教师不难以“分清德国人民和一小撮法西斯分子,不能混为一谈”来释疑,但更为重要的是课文中写得很明白:德国人是一个特别爱花的民族,他们爱花之真切,“养花是给别人看的”,其结果,大家竟看到了“一个花的海洋”。这只是德国民族的一种文化风情,很可以体现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一生活哲理而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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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教育哲学的层面看“运用”,“运用”的实践操作只能是在“运用”的观念统领下的具体行为。所以,要真正提高学生“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的能力,我们还得在端正“运用”的观念上下工夫。只有观念正确了、清晰了,“运用”的操作设计和变化出新,才能形成理想的教学价值和效益,既左右逢源、生生不息,而又万变不离其道。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县教师进修学校)
 
    周一贯,全国著名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全国尝试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曾任浙江省小语会副理事长,浙江省义务教育教材小学语文编委会副主任,绍兴县教研室副主任。著作、论文等研究成果获国家奖1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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