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村研究(第九辑)

作者:[美]黄宗智

编辑:汤源生

ISBN:978-7-5334-5696-2

定价:40.00

出版时间:2011-05

出版社:福建教育出版社

标签: 中国乡村研究

内容简介

 本书卖点

1.由著名学者黄宗智教授担纲主编,这是一个人才团体,它吸纳了国内在社会调查方面的顶尖人才加入本书的写作之中。

2.运用新理论、新方法,多角度、全方位进行材料解读,全面呈现中国乡村的过去与现在的社会状况进行研究分析,是国内在此方面较为深入的且影响的。

3.利用主编的在国内与国外任任职的优势,组织了一批境外学者对中国的乡村社会进行调查研究,且撰写出了别具特点的乡村社会调查,可资国内此方面研究者参考借鉴。它的国内学者与国外学者同处一书的风格是国内此方面书籍所缺乏的,它有其绝对的优势。以外国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乡村社会。

作者简介

黄宗智 美籍华人。普林斯顿大学学士,华盛顿大学博士。自1966年毕业起即供职于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历史系,并因其两部获最佳著作奖的中国农村经济史研究于1991年荣升“超级教授”(“Professor, Above Scale”)。其后,转向法律史研究,再次发表两部开创性专著。1975年创办季刊《近现代中国》(Modern China),乃美国研究中国首要学术刊物之一。2003年在国内创办《中国乡村研究》学刊。2005年受聘为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国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2009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创办历史与社会高等研究所;同时,担任清华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所高级研究员。主要著作有《过去和现在:中国民事法律实践的探索》、《法律、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经验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中国研究的规范认识危机》、《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

目录

堕胎分家婚姻

堕胎在明清时期的中国:日常避孕抑或应急性措施?……………………………………苏成捷

从分爨、分产、分家看农村家庭代际关系——以冀东农村为分析基础…………………王跃生

承续与断裂:分家单里外的养老——一个观念与行为互动的视角…………………………杨龙

“换亲”:一种婚姻形式及其运作——来自田野与地方志的分析………………………焦长权

乡村文化变迁

稀薄的界面——游移于马、人与神明之间的“均衡理性”………………………………吴重庆

基督教传播与中国宗教再认识——从鄂南农村经验切入……………………………… 陈柏峰

农业经济今昔

小农农业的内生发展途径:以山东省聊城市耿店村为例……………………………………高原

民国时期甘肃烟毒状况与社会影响——兼论毒品经济在甘肃财政中的作用………… 尚季芳(黄宗智建议删)

中国革命再思考

“人人过关”:土改在晋蒙交界偏关县的经历…………………………………岳谦厚、吕轶芳

国家与农村

国家·权力·隐形的支配力

——20世纪前期华北乡村权力主角的社会分层及生成逻辑…………………… 渠桂萍

弱者的有限抗争——以西村征地过程中的农民抗争为例…………………………谢婧、裴玉成

电视与村庄政治——以豫中付村为表述…………………………………………………… 袁松

本刊启事 

 相关图书情况

《中国乡村研究》(58辑)目录一览表 

第五辑目录

集权的简约治理:中国以准官员和纠纷解决为主的半正式基层行政(黄宗智)

良性互动与恶性循环——关于中国城乡关系历史变动的一点思考(林刚)

政府主导的“资源配置转移”与“杜润生—林毅夫假设”(老田)

农村金融体系的市场逻辑与中国经验(周立)

中共减租政策中的两个环节及相关问题讨论——以战时中共晋西北根据地区域为中心的考察(张玮、岳谦厚)

知识分子和农村发展:以山西省平州县为例(郝志东)

试论20世纪中国乡村治理的逻辑(贺雪峰)

村将不村——湖北尚武村调查(董磊明)

乡村庙会的政治学:对华北范庄龙牌会的研究及对“民俗”认知的反思(岳永逸)

传承与嬗变:洽村的嫁妆变迁(翟一达)

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集体化时代农村基层档案”述略(行龙)

第六辑目录

中国的小资产阶级和中间阶层:悖论的社会形态(黄宗智)

当代农村三代直系家庭构成分析——兼与城市比较(王跃生)

革命的普罗米修斯:民国时期的乡村教师 (刘昶)

“地主窝”里的清算风波——兼谈北方土改中的“民主”与“坏干部”问题(李放春)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孙村婚礼及姻亲关系中的“例”行与“例”变(吴重庆)

从“家”到“庙”——一个华北乡村庙会的仪式变迁(盛燕、赵旭东)

农村的半熟人社会化与公共生活的重建——辽宁大古村调查(贺雪峰)

价值观变迁背景下的农民自杀问题——皖北李圩村调查(陈柏峰)

 “部门分立体制”下涉农部门合作的空间——以R市农村合作协会为例(仝志辉)

通过集团诉讼的环境维权:多重困境与行动逻辑——基于华南P县一起环境诉讼案件的分析(黄家亮)

农村经济今昔

论土地生产率极限法则:一个改进的马尔萨斯理论和不同发展阶段的反向逻辑(裴小林)

中国小农经济的过去和现在——舒尔茨理论的对错(黄宗智) 

第七辑目录

郭四颗事件反封先锋的构建——关于汾西县霍家坪村土改中贫农致死一案的考察岳谦厚   黄欣

 中国革命的繁难进程——以昔阳县的合作化运动为例(吴明煌)

一场肥料革命?——对于彭慕兰“地缘优势”理论的批判性回应(薛涌)

1994年税制改革以及对中国农村财政结构的影响陈安

张庄的翻身:一个华北乡村的社会生活变迁(郭慧玲、赵旭东)

教育主导的乡土艺术文化变迁——通渭书画热成因研究君睿)

信则有,不信则无——从信息经济学角度看孙村女巫灵力的范围与兴衰(吴重庆)

否定政府, 重建村庄——中国大陆梅县客家地区自发社区组织的形成(古学斌)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改革开放后中国北方农村已婚妇女与娘家日益密切的关系(张卫国)

威服:一个草根企业的权威形塑和日常表演裴玉成

第八辑目录

中国的隐性农业革命(黄宗智)

中国新时代的小农场及其纵向一体化——龙头企业还是合作组织?(黄宗智)

鲁西北的小农经济:一个微观的社会研究(高原)

农业结构变革与苏南土地流转——一项关于开弦弓村的实证研究(郭爱民)

妇女何以在村落里安身立命?——农民“历史感”与“当地感”的视角(杨华)

清代四川南部县民事诉讼中的妇女与抱告制度——以清代四川《南部档案》为中心(吴佩林)

 “钟摆型”的国家:农村计划生育三十年——记述一位村支部书记的政治生命史(郭亮)

作为地方自治基本单位的“乡”——论康有为《公民自治篇》中的政体设计(刘雪婷)

土地改革后的农民经济——河南和广东两省若干典型户的比较分析(汤水清)

抗战时期四川内江农贷个案研究(李安平)

卜凯与河北盐山县150农家之经济及社会调查(杨学新、任会来)

 

节选

“换亲”:一种婚姻形式及其运作*

——来自田野与地方志的分析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焦长权

内容摘要:在本文中,作者首先通过对大量地方志和田野调查中的“换亲”婚姻资料的深入分析发现:“换亲”婚姻在传统中国的底层社会中是极其普遍的,而且在20世纪8090年代期间又一次集中大量出现,而男女性别比失调、婚姻成本上升和革命主义意识形态从乡村迅速撤出,是造成这一现象的最主要原因。接着,作者对“换亲”家庭中的权力关系结构进行了深入分析发现:“换亲”家庭对女性有一套无形的“补偿”机制,这种机制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换亲”婚姻的稳定和均衡;同时作者结合中国社会中的“家本位”文化在“换亲”过程中的作用,对婚姻市场理论进行了拓展性讨论。文章最后指出:“换亲”与“抱养童养媳”等婚姻形式一起构成了中国底层社会的一套次级婚姻体系,这套次级婚姻体系又是底层社会为完成最基本的人口和社会再生产而采取的一种集体生存策略。

关键词:“换亲”;家庭权力关系;婚姻市场;集体生存策略

引言:杏敏的婚姻

河南省Z县刚刚脱去国家级贫困县的帽子,但还属于省级贫困县,Z县最穷的乡是JH乡,JH乡最贫穷的是ZK村,而贾玉香家是本村最贫穷的家庭之一。19773月,贾玉香的小女儿高兴敏出生时,上面已经有两个哥哥和姐姐。1989年,杏敏的父亲去世,家中失去了顶梁柱。

农历1997年正月,新年的喜庆氛围尚未散尽。这天晚饭后,杏敏的母亲贾香玉突然抱头痛哭起来。杏敏忙问:“妈,这大正月里,你哭啥?”“小敏,你二哥都快三十的人了,还没说上媳妇,这辈子怕要打光棍哩!妈一想起这事,就忍不住掉眼泪”,母亲哭道。“妈,别哭了,明儿个多托几个人给二哥说亲,总有说成的”,杏敏安慰道。“你也知道,都托了十几个亲戚了,一家也没说成,人家姑娘都嫌俺家穷,还嫌你二哥个子矮,嘴笨,没本事!”

  看着满头白发的母亲老泪纵横,杏敏禁不住也跟着哭起来:“妈,您别着急,今年我出去打工,挣钱给哥讨媳妇”。

  “哎,你大姐二姐出嫁时,娘没啥陪送的,是用彩礼钱把你大嫂取进家,可现在,媳妇娶进门,少说也要花个一两万元,家里还欠着几千块钱,靠你打工那几个子儿,你二哥怕要等到40也娶不上媳妇哩!”说到这里,贾玉香擦了擦眼泪说:“妮子,妈倒有个办法,不敢跟你说啊!”。“妈,只要能给哥娶上媳妇,啥办法不能说”。“小敏,妮子呀,妈想着,把李灵韦说给你二哥,灵韦她爸妈都同意了,可是,人家是有条件的,想让你和他们家老大成亲哩!”

  犹如晴天霹雳,杏敏一下子惊呆了,“换亲?嫁给那个33岁的李书力?”很快,回过神来的杏敏大哭起来:“妈,哥没娶上媳妇,我也心焦,可我死也不嫁给他!您别往这上面操心了?”。“为啥,人家两层楼,在村里算是中上等,比咱家强多了”。“李书力都30多了,咱村出了名的木瓜脑壳,右眼还残疾,您忍心让女儿嫁给他吗?”一向孝顺的杏敏质问母亲。贾香玉又痛哭起来:“小敏啊,你哥不能打一辈子光棍啊!娘求你了,不管咋样,你替娘想想,替你二哥想想”。“光为娃子想,不为闺女想,我就是不同意”,杏敏越说越生气。“小敏,妈给你跪下了!听妈的话,啊?”扑通一声,贾玉香跪在了亲生女儿面前。杏敏吓坏了,慌忙扶起母亲:“妈,别说了,您先睡吧,我先考虑考虑,明天再说”。

  同一个晚上,与高家仅300之遥的李振峰家,李灵韦的母亲正跪在25岁的女儿面前痛哭、哀求。

  思考了一夜的杏敏将自己的决定告诉了母亲,自己已经谈了对象。贾玉香火帽三丈地训斥了女儿,而后又转过来继续哀求女儿答应换亲:“小敏,别怪妈,妈也是没办法啊!你二哥要是打光棍,妈死也不瞑目啊!”无论贾玉香怎么说,杏敏默不作声,就是不答应。

急得团团转的贾玉香病倒了,躺在床上长哭短叹,水火不进。杏敏的两个姐姐说:“小妹,妈这是心病,你就听妈的话吧,要不妈这病好不了啊!”贾玉香病倒的第三天,杏敏跪在了妈妈的床前痛哭一场,终于屈服了:“妈,女儿答应您。”第二天,高、李两家举行了定亲仪式,婚礼定于三月十五举行……[1]

这是一例典型的“换亲”婚姻的协商场景和过程。可是,谁曾注意到:这种婚姻形式在中国的底层社会中到底有多普遍?20097月,罗兴佐教授带领包括笔者在内的24人在安徽省长丰县Z镇的J村等4个村庄开展了22天的集体调研,笔者与另外5位研究者负责在J村驻村调研,在对J村的亲属关系展开的调研中,类似上述小敏的“换亲”婚姻的故事不断出现在我的视野之中,让我无法不去正视它的存在并对其作出解释。

一、J村的“换亲”

  J村位于安徽省长丰县Z镇,全村有12个村民小组,350户家庭,人口1400余人,全村耕地面积2300余亩,人均耕地1.5亩左右。J村最大的特点就是脆弱的村庄生态。这一方面是指它的自然生态较为恶劣,由于正处于江淮分水岭地带,同时又地处淮河蓄洪区,区内自然灾害极为普遍,涝旱灾害经常交替性出现,用村里百姓的描述就是“大雨大灾,小雨小灾,无雨旱灾”;另一方面是指其脆弱的社会生态,主要是频繁遭受战争的侵袭破坏。长丰地处江淮要冲,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而就最近100年来说,长丰地区离“徐州—蚌埠”一线非常之近,20世纪在“徐州—蚌埠”一线发生的北伐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都直接席卷G镇地区,抗日战争期间日军与抗日游击队更是以J村为南北分界点长时间地对抗。同时,长丰县是1964年才由肥西、肥东、定远、寿县四县交界部分组成,而四部分均为原来各县边缘的贫穷落后地区,县成立不久又开始了文化大革命。而后80年代虽然分田到户,但由于人地矛盾紧张和80年代末以来农民的承重负担,直到90年代中期,J村的整体经济水平都极为低下(《长丰县志》,1991)。J村的换亲正是在这种脆弱的村庄生态中生发了出来。

  “换亲”在J村又叫做“双亲”。具体做法是在同时有女儿和儿子的两个家庭之间,在协商好的情况下,张家的女儿嫁给李家的儿子做媳妇,而同时李家以女儿嫁给张家的儿子做媳妇为“交换”。在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换亲婚姻在J村十分普遍,按照村民们的说法是“那个时候的婚姻有一半是换亲”,“我们村换亲的总共怕有100对左右”。而根据我们调查共搜集到换亲婚姻50例,显然是一个不完全的统计,而目前全村的总户数是350户左右,换亲婚姻的家庭在目前的总户数中都占了七分之一。下面看看各个村民组的统计情况:

1J村各村民组“换亲”统计

 

组名

李东

小圩

鄞东

鄞西

薛庄

后马

前马

后刘

前刘

王西

徐庄

油坊

总计

总户数

21

23

19

21

43

55

46

30

21

11

35

30

350

换亲

户数

2

6

2

1

4

4

7

2

4

4

6

8

50

 

由表一可见,J村换亲婚姻是相当普遍的,每个小组都有换亲婚姻存在,而且有的小组换亲户在目前所有的总户数中所占的比例都接近或超过了三分之一,这可见换亲婚姻在他们的同龄婚姻中会占据多大的比例。例如,在我们搜集到的小圩组的换亲案例中,全部6户都是鲍姓中的“广”字辈的一代(广Y,广L,广M,广X,广T,广C),他们都是兄弟或堂兄弟关系,也就是说,在他们同龄的这一辈人中,有6人是换亲,而他们同龄的广字辈总共也大概只有10余人,换亲婚姻占据了一半。而在油坊组的8个换亲中,有3个是鲍姓“广”字辈(广Z,广G,广N),有5个是鲍姓“士”字辈(士Y,士J,士Y,士红,士团),而“士”字辈正好是“广”字辈的下一辈,也就是说在70年代和80年代完婚的“广”字辈和“士”字辈两代人中,换亲是相当普遍的。又如王西组,4个换亲的全是王姓“绍”字辈人(绍X,绍Y,绍D,绍Z)。可见,这些“换亲”婚姻大部分都是集中发生在紧接着的一两代人身上。

调查同时发现,换亲婚姻主要集中发生在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这段时间,而到90年代中期以后就从没发生过,我们调查发现的最晚的一例“换亲”婚姻是王西组的王绍兴,目前39岁,1991年结婚。这从我们调查的换亲男性目前的年龄分布也可以看出来,相关统计见下表:

2:“换亲”男性目前的年龄分布

 

换亲男性目前年龄

60-65

50-60

40-50

40岁以下

未知

案例数

4

13

29

2

2

 

 

因为“换亲”婚姻中的男性大都是因为年龄越来越大却还没有找到老婆所以父母用其姐妹去帮助“交换”一个媳妇的情况,所以他们结婚的平均年龄比一般正常的婚姻相对较晚,且大部分都比“交换”过来的媳妇年龄为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姑且将他们的平均结婚年龄假设为25岁左右[2]。所以由他们目前的年龄减去25岁就是他们的“婚龄”[3]。我们可以发现,他们结婚已经3540年的为4人,结婚时间是1970年到1975年之间,结婚已经2535年的有13人,结婚时间是1975年到1985年之间,而结婚已经1525年的有29人,结婚时间是1985年到1995年之间。我们通过这种估计以及调查中村民们的介绍都可以发现,“换亲”婚姻最为集中的出现,是在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这段时间。由此可见,村民们所说的那时结婚的夫妇中有一半是“换亲”并非虚言。而就在我们调研的其他3个村庄中,我们发现每个村庄都存在着至少10例以上的换亲婚姻。那么,“换亲”婚姻是否仅仅为J村或其邻近的几个村庄的特殊婚姻形式,它在全国的其他地区有多大的普遍性?

二、地方志记载中的换亲

为了进一步了解换亲婚姻在安徽省内乃至全国的普遍性,笔者想到了去查阅20世纪8090年新出版的全国各地的地方志[4],试图从中勾勒出换亲婚姻在全国的整体图景。    

小农农业的内生发展途径:

——以山东省聊城市耿店村为例

◇中国人民大学可持续发展高等研究院历史与社会高等研究所  高原

内容摘要:本文研究的是山东省西北部耿店村近15年来农业转型的经历。通过从传统的粮棉农业转变为大棚蔬菜农业,村民的单位土地回报和劳均收入均有大幅提高。耿店村在农业转型过程中,仍然以农户家庭为经营主体,并且在村干部的组织下,成立了蔬菜交易市场、合作社和育苗场等新型经济组织,进而实现了蔬菜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的纵向一体化。耿店村的经验展示出一条以农户家庭和村庄社区为能动主体、通过发掘农业自身潜力而实现的发展道路。

关键词:农业发展;农户经营;纵向一体化;专业市场;合作组织

引言

研究“三农问题”需要面对的一个基本事实是,虽然农村改革三十年来劳动力非农就业总量剧增,但农村人口的绝对量仍然相当庞大,而且,目前仍看不到通过城市化迅速减少农村人口的可能性(黄宗智,2007[2006])。因此,以“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为特点的“小农农业”,仍将长期存在(陈锡文,2009)。中央在近年来一系列一号文件中,始终把稳定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制度作为一个不变的主题,这也说明了,对前述经验事实的认识,已经是形成国家政策的一个重要前提(陈锡文,2010;国务院发展研究课题组,2010)。在此前提下,探索我国小农农业内部所蕴含的发展活力,就成为一个深具现实意义的问题。

然而,发展经济学的主流——刘易斯“二元经济”理论——却容易对上述经验事实产生屏蔽作用,使人们不容易认识到我国农业内生发展的可能性以及探索这样一条途径的重要性。“二元经济”理论认为,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发展中国家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将逐渐转移到城市现代经济部门,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减少,原本城市和乡村不同性质的劳动力市场,逐渐被整合为统一的市场(刘易斯,1989)。这一理论给出了一条通过城市化吸纳农村人口进而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道路。

我国的经济发展却展现出一幅与二元经济理论不尽一致的图景。首先,城市经济部门并不像刘易斯想象的那样是单一的整体,而是日益显现出正规和非正规经济并存的局面(黄宗智,20092010a)。正规经济的从业者享受多种福利和劳动保障,工作待遇稳定,报酬也相对较高。但非正规经济的从业者则待遇不稳定,报酬较低,很少能得到劳动保障。农村剩余劳动力绝大部分流向了城市非正规经济。非正规经济部门所能提供给他们的待遇,很难让他们在城市定居,成为被城市经济彻底整合的一分子。一些研究三农问题的学者也指出,农民工需要依靠农村社区而不是城市实现劳动力再生产,因此无法彻底脱离农村(贺雪峰、董磊明,2009);“半耕半工”成为大量农民家庭的常态(黄宗智,2007b[2006])。这些观点均点出了在我国现有的以压低劳动成本为主要竞争力的产业结构下,单纯通过城市化解决三农问题的困难。

另一方面,我国农业内部也出现了急剧的变化,这一变化更是“二元经济”理论不能涵盖的。我国农业经济本身业已分化为两种具有不同特点的类型:新农业和旧农业。前者以高度面向市场的菜—果种植和畜—禽—鱼饲养为代表,其特点突出表现为单位面积土地承载的资本和劳动力投入都远高于种植粮食作物的传统小农生产,同时单位面积土地的产值、劳动力单位工日报酬也有大幅的提高。后者则以传统的粮食种植为代表,特点是劳动力过剩、劳均报酬和单位土地回报都比较低。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所带来的人均收入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饮食结构普遍发生了变化,从以粮食为主的需求转向粮食、蔬菜、水果、肉、蛋、奶的全面需求。这种饮食结构转型,为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转型提供了契机,促使相当一部分地区的农村从种植粮棉作物的旧农业转变为种植蔬菜水果、饲养畜禽水产的新农业(黄宗智、彭玉生,2007)。黄宗智先生将这一尚未引起学界广泛注意的重大转变称为中国的“隐性农业革命”,利用宏观层面的数据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证,并且通过与18世纪英国农业革命、20世纪中叶以来发展中国家的农业“绿色革命”进行比较,在历史视野中阐释了“隐性农业革命”的内涵和意义(黄宗智,2010b)。世界银行亦在2005年推出专题研究报告《中国水果和蔬菜产业遵循食品安全要求的研究》,其中专门有一章论述19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蔬菜、水果产业的急速发展及其对增加农民收入的积极作用(世界银行,2006)。

接下来要问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在这场农业转型中,小农户家庭经营这种经营方式是否还有生命力?我们知道,从旧农业向新农业的转变,伴随着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再配置,伴随着农业技术的巨大变更,同时也对小农生产与市场的对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比大型农业企业,小农户的资本存量少、技术力量单薄、调整生产要素和开拓市场的能力较弱。而如果依靠大型农业企业整合农村资源、雇佣农村劳动力,主导农业转型,那么转型过程中产生的相当一部分利润将由企业拿走而无法归于农户所有。而如果能够以农户家庭为经营主体实现农业转型,则有助于将更多的收益留给农民。

实际上,我国农民的实践——如同本文的经验研究将展示的那样——告诉我们,在农业转型过程中,小农户家庭经营仍具有生命力。那么,我国农民在经济实践中,具体是如何克服农业转型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风险的?他们如何重新配置要素、如何更新技术、如何为蔬菜这样不耐储存的农产品保持一个畅通的销售渠道?农民是一家一户地面对市场,还是通过某些方式组织起来共同面对市场?农村基层组织和乡镇政府在农业的产业转型过程中又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这些都是经验和理论研究需要做出回答的问题。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农业生产状况不同,在微观层面很可能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解答这些问题。但是乡村层面的个案研究,也会为我们深刻认识农民的经济实践,发掘农业内生发展的潜力提供必不可少的帮助。本文的目的,即是通过一个案例——山东省聊城市耿店村从粮棉农业向温室大棚农业转型的经验,来探讨小农农业的内生发展是如何在农民的实践中成为现实的。

一、耿店村农业转型的经验

耿店村隶属于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贾寨乡。该村位于乡政府所在地东北方向1.5公里,东距聊夏路2.5公里,北距临博路1公里,村村通柏油公路可与上述两条省道相连,交通便利。耿店村是一个多姓村。全村目前总户数为178户,总人口741人,劳动力420人;现有土地1800亩,其中耕地1301亩(均为基本农田),四荒地40亩(包括村头荒、沟渠和道路边零散地块),宅基地300亩,沟渠道路占地159亩。该村地处原黄河故道,一半属于红色粘土质,另外一半属于沙壤土质。水利资源方面,有引黄沟渠(邢郭沟)流经村内,南北走向,宽30,流经耿店村的长度为2200。在大包干之初村内有机井8眼,因年久失修已被废弃,近十几年来,在村集体和各村民小组的统一协调下,新打机井20眼,打井费用由村民自愿筹资,井深一般为50左右,每眼井投资约4000元。现在,引黄沟渠和机井可以很好地满足农业生产的灌溉需要。

在农村改革前夕,耿店村的主要作物是粮食(包括小麦、玉米、地瓜)和棉花,种植模式为小麦—地瓜间作(占30%)、小麦—棉花间作(占30%)、小麦—玉米轮作(占40%)三种类型。据村里的老干部回忆,这三种模式是当时在乡里(原人民公社)的指导下推广的,那时候耿店还是全乡农业生产前三名的先进村。这种以粮棉作物为主的种植模式,在整个1980年代基本没有变化。耿店村在经历了改革之初经济快速发展的七、八年后,在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的十年里,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始终处在缓慢发展的阶段。这期间,部分村民试探性地种植过大蒜、圆椒和尖椒等露地蔬菜,还栽植过苹果树和枣树,以期寻求致富的途径。特别是1993年乡里号召种植苍山大蒜(这种蒜以采蒜苔为主,区别于传统的大蒜),全村种植约有300亩,由于当时蒜苔销售难、市场价格低,村民未能获得明显高于粮棉种植的经济效益,所以未能作为村里的支柱产业继续发展起来。

1996年贾寨乡在全乡范围内大力推广蔬菜大棚,其要求是强制性的,乡里为每个村都下达了建棚任务。其中要求耿店村建棚26个。1990年代中期,推土机还不多见,建大棚是靠人力完成的。乡里安排各个村组织劳动力为建大棚出义务工。一般是每个村组织自己的村民在本村范围内建棚,但如果一个村建棚数量少,乡里就要求这个村为建棚多的村出劳动力。不少村为完成乡里下达的任务,还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当时耿店村是由村干部带头,并发动农户建棚。26个大棚建在属于集体的两个场院上,没有占用村民的承包地。村里规定,种大棚的土地,6年不承担任何费用,而村里每年还补助建棚户150元(连续补4年),大棚收入全部归种棚农户。每个棚东西长50,南北宽14,棚体占地一亩左右,棚内实种面积0.6-0.7亩。建这种标准的大棚,在当时需投资4000-5000元。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农户感到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有些农户资金困难,村里还帮助他们解决了建棚贷款。当时贾寨乡为树“江北芸豆之乡”的牌子,在全乡范围内主推芸豆这一品种。1996年冬季日照充足,大棚芸豆效益不错。一般一个棚毛收入8000元左右,收回成本后还有可观的收益。

1997年,乡里又进一步推动蔬菜生产,号召各村扩大大棚种植规模。耿店村已没有集体场院可供建棚。村集体从4个村民小组每人的承包地中抽出2分地,约150亩,作为今后建棚的机动地。这些地靠近村边和道路。1997年耿店村建棚30个,1998年建棚40个,棚内作物仍是芸豆,同样享受原来的建棚优惠。由于1996-1998年所建的大棚都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因此,1999年耿店村村民建棚的积极性异常高涨,当年建棚120个。1999年耿店村因大棚种植面积的迅速扩展,除建棚占地按原规定仍由集体免费提供外,村里已无力从资金上再给予支持。因此对新建棚便取消了每个棚每年补助150元的优惠政策。

1996年到1998年乡里还没有蔬菜批发市场,耿店村交通比较方便,为此,该村和周边村生产的蔬菜就在耿店村大街两旁进行销售,有些农户在自己的家门口就开始了过磅服务,每称一斤菜向购菜者收取2分钱的过磅服务费。当时主要是聊城市北部的菜贩子来拉菜。随着全乡蔬菜种植面积的扩大,乡政府为解决销售问题,1999年在乡农业试验基地旁建设了蔬菜批发市场。市场建成后,乡里积极引导各种植户到乡批发市场进行交易。1999年全乡蔬菜种植规模达到了高峰,当时各村都有大棚,全乡号称有5000个。乡政府对外打出了“江北芸豆之乡”的牌子,作为贾寨乡的农业亮点加以宣扬。乡蔬菜批发市场建成后,当时市场交易也异常火爆。

但这种繁荣的景象时间非常短暂。1999年后,全乡大棚蔬菜生产经历了严重滑坡的阶段,到2002年,全乡除耿店村外,其他村庄的大棚大部分都荒废,乡里的蔬菜批发市场被迫关闭。贾寨乡蔬菜种植严重滑坡的主要原因是:第一,种植品种单一,引发了严重的重茬问题。当时为树芸豆之乡的名称,全乡推广种植芸豆一个品种,而这种豆棵类作物,最怕的是重茬,第一年种植长势很好,第二年变化还不太明显,从第三年开始就明显地发生菌核病、茎腐病和线虫病等多种病害,以后逐渐严重,5年后会出现芸豆产量、质量严重下降。而用农药防治,既使付出昂贵的代价,也没有很好的效果。到2002年,一些连续种植3年以上芸豆的大棚收益只有1996年的三分之一左右。越来越低的效益使农民失去了种植大棚的吸引力。第二,在2000年之后,农民外出打工的机会激增,使一些农民放弃了大棚种植。打工一年可净挣7000-8000元,比在家种大棚收入还高,很多种大棚的农民,看到大棚收益连年下降,当年就放弃大棚外出打工。之所以外出打工机会增多时农民随时放弃大棚种植,还源于多数建棚户建棚时免费使用集体的土地。这样农民即便不种大棚(有的弃棚后种上了粮食或植上了树),既不影响全家的口粮和基本收入,也没有其他损失。第三,乡里没有及时为农民的大棚改茬提供服务。乡里在建设大棚时对下辖各村下达的任务是强制性的,但大棚出现重茬减产、减收问题时,乡里没有及时向农民宣传改茬信息和提供新的品种以及技术服务。贾寨乡在这一阶段没有积极提供服务,和2000年之后乡政府的工作重点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转向招商引资有很大关系。

耿店村在该乡蔬菜种植严重滑坡时,却保住了全村的大棚产业。这一是由于该村农民有良好的耕作、管理技术和习惯。据村支书耿遵珠讲,他们村的老百姓以前种地,就比周边其他村种得仔细、认真。这个村的群众在种植大棚时,管理更是细心,并善于学习大棚种植和管理技术。譬如,大棚在晴好的天气,需打开风门放风,及时控制大棚内温度,为了准确控制温度,农民就在大棚里挂上温度计,随时观察棚内温度的变化,随时调整风门的大小,而且在棚里盯着观察,摸索规律。而其他村的种植户虽知道大棚需要放风,但只会上午打开风门,下午关风门和盖草苫子,至于棚内温度的高低就不管了。据村支书讲,同样的大棚,同样的品种,在其他村收5000元的,在耿店村能收8000元。由此看出了大棚管理是否精心而带来的差距。二是耿店村对大棚不仅有优惠,还有严格的管理。村里规定:只要占用集体的机动地申请建棚,首先要向村里交1000-2000元的押金,大棚建成后,就把押金退还给农户。而申请后不建大棚的村民,村里不退还押金。大棚建成后,如果当年不种植蔬菜,要每亩地缴纳300元的承包费,如果连续两年不种,村里无条件收回大棚占地。而其他村对于建棚户没有任何约束。三是耿店村农户在村干部的组织下,及时改茬种植其他蔬菜。2003年,村支书耿遵珠多次向乡里反映芸豆重茬减产的问题,要求乡里帮助解决更新蔬菜品种。在贾寨乡政府的帮助下,耿店村2003年在全乡首先引进了黄瓜在30个大棚种植,同时请来了寿光的蔬菜师傅给予技术指导。改茬时,村里给农户免费提供了黄瓜种子、技术指导和嫁接夹等。改茬大获成功,当年一个黄瓜棚收入15000元左右,比外出打工的收入还高。2004年以后,耿店村的芸豆大棚都被黄瓜、圆椒和西红柿所代替,并实行了几个品种的轮番种植。更换品种后,单个大棚收入提高到1400015000元左右。

2002年开始,村两委每年都组织30名左右的大棚种植户到寿光参观学习,参观学习的交通费和生活费由村集体承担。通过学习参观,村民们体会到寿光的蔬菜品种年年在变,旧棚改建和新建大棚标准年年在提高,大棚规模年年在扩大。大家开阔了视野,增强了大棚致富的信心。在大棚发展过程中,村集体切实解决建棚中的困难,包括技术服务和生产资料的购进,促进了大棚的巩固和发展。在全乡大棚严重滑坡的情况下,耿店村的大棚不仅没有滑坡,而且逐年发展。到2005年,大棚数量由1996年最初的26个发展到366个。根据现在的技术标准,这一时期的大棚,还都属于普通标准的冬暖式大棚。

2006年为标志,耿店村新建和改建的大棚,其面积、棚体结构和质量以及采光保温的效果,都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村民们称这种大棚为高标准大棚。2006年村里组织种棚户到寿光参观时,看到寿光已经出现了这种高标准大棚,受到很大启发,当年,村民就新建了16个高标准大棚。这种新棚配有自动卷帘装置,与原来人工拉帘的棚相比,节省劳力,占地面积也比原来的棚大了近两倍,棚底比地面低,保温效果好,蔬菜产量和质量比原来的大棚明显提高。2006年以来,耿店村新建的都是这种高标准大棚,有些农户还把旧棚逐步改建成了高标准大棚。2007年新建大棚27个,2008年新建20个,2009年新建、改建100个,2010年新建、改建30个。高标准大棚的自动卷帘机需要电力带动,村里负责统一把电缆铺到棚前。20062008年间,村民每建一个高标准大棚,村集体还对建棚户的建棚占地每亩一次性补助400元。



* 本文的写作得益于20097月长丰调研时与陈柏峰等5位同组调研人员的讨论。同时,文章初稿曾在黄宗智老师主持的写作会上进行过讨论,感谢写作会上各位师友的批评与建议,特别是黄宗智、刘雪婷二位老师的关键性修改意见。

[1] 本案例资料整理自《农村天地》中的“法制园地”栏目,是发生在Z县的一个真实换亲案件,后来由于双方的纠纷发生命案而上诉到法院,更进一步的详细内容可参见孔国维、张大奎(1998)。

[2] 江苏省如皋市统计局1995年对全县1639对换亲夫妇的统计中就表明,这其中25岁及以上才结婚的男性占70%以上(吴志强,199547。而我们在J村的调查也发现,换亲中男性结婚的年龄普遍较晚。

[3] 此处“婚龄”指他们结婚后的时间长短,而非结婚时的年龄。

[4] 地方志中关于婚姻的记载一般分散在三个大类中:人口类、民政中的婚姻登记管理以及民俗类。由于各地的地方志编纂过程中体例不一定统一,以及记载简略等原因,地方志中的记载情况只可能给出一个大致的素描图画,而不具有统计学分析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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