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歌献给党”合唱比赛方案
一、比赛时间:6月下旬
二、比赛地点:本社多功能活动厅
三、比赛要求:
1.参赛人员:以支部为单位,每个支部派出一支代表队(原则上党员须人人参与)。
2.参赛曲目为两首,歌曲体裁、曲目不限,原则上以红色经典歌曲或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颂扬美好生活为主题。
3.合唱的队列、演唱的形式由各队自由选择。
4.请各支部于
5.各支部要认真组织排练,社多功能活动厅每天下午5:00开放,供参赛队排练。
四、计分规则与奖励办法
1.本次合唱比赛将在5支代表队中评出前三名,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评分标准:
(1) 节奏整齐、音准正确、音色统一、具有一定合唱艺术效果。(25分)
(2) 合唱人员舞台表演准确、恰当,对歌曲的艺术处理上有独到之处,表现形式富有创意。(30分)
(3) 精神饱满、富有朝气、台风好,服装整齐。(25分)
(4) 准确把握歌曲主题,通过合唱进行体现,具有良好感染力。(20分)
3.评委:每个支部(代表队)选出一名评委,总支、团支部、工会各出一名评委,共8名评委,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成绩。
五、其他事项
1.各代表队参演顺序抽签决定。
2.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社党总支。
福建教育出版社党总支